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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行业大事记
文章来源:中房学  发布日期:2005-01-01


119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在京理事、在京单位会员、在京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新春联谊会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原建设部原副部长、学会常务副会长宋春华,原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沈建忠副司长、陆克华副司长等出席。会议由学会副秘书长廖俊平主持。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就学会2003年工作总结及2004年工作计划(讨论稿)向与会人员作了汇报。

614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决定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列入500项行政许可的范围。

629  原建设部发布了《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43号),决定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转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要求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要通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与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管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建设,建立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资信评价,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系统,促使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居民提供行为规范、诚实信用、信息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制定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探索房地产经纪损害赔偿和执业风险防范制度。

71  原建设部公布2004年评定的55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71  原建设部发出《关于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检查的重点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房地产估价人员的执业资质(资格)和执业质量,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估价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等。

712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经民政部批准更名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并完成了印章、财务、税务等相关变更工作。

820  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产业)资格互认颁证大会在北京举行。原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原建设部原副部长、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常务副会长宋春华,原人事部、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事务办公室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出席了大会,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梁振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梁宝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署署长刘励超等出席了颁证大会。原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向97名获得内地房地产的香港测量师颁发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谢伟铨向111名获得香港测量师资格的内地房地产估价师颁发了香港测量师证书。这标志着作为CEPA安排下的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产业)首批资格互认工作全部完成。

9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引》,该指引指出,商业银行对于介入房地产贷款的中介机构的选择,应着重于其企业资质、业内声誉和业务操作程序等方面的考核,择优选用,并签订责任条款,对于因中介机构的原因造成的银行业务损失应有明确的赔偿措施。

10  以美国估价学会副主席鲍威尔先生为团长的代表团访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双方签署了交换出版物等备忘录,并共同举办了房地产估价学术论坛。

1115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该规定指出,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1123  原建设部发布《关于原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公告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与房地产执业资格注册列入行政许可的事项。

1210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印发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原建设部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43号)的有关规定,全国首批共有6734名房地产经纪人取得由建设部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1215  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主办的中国房地产经纪领域的专业网站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开通。该网站为业内人士提供专门的网上服务项目,包括业界动态、热点关注、本站公告、考试成绩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查询、房地产经纪人查询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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