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星级服务机构评定工作通知
来源: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日期:2014-11-20
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向消费者宣传诚信经营的会员企业,向社会表示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范管理的决心,树立行业品牌,提高行业形象。各会员单位建议协会应开展房地产中介行业星级服务机构评定管理工作,为此协会多次组织会员单位进行研究讨论,现经11月17日协会第二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星级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详见附件1),该《办法》自2014年11月18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为四年。
现定于2014年11月20日正式启动2014年星级服务机构申报及评定工作,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向协会提交星级服务机构评定申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具体申报与评定指引详见附件2。
(一)申报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评定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
(三)公示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月7日
另,经本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2014年星级服务机构评定工作,暂不将存量房网签合同宗数与房屋租赁网备合同宗数作为评定标准。
注:该星级服务机构评定工作仅面对协会单位会员,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认真申报,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星级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