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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文章来源:中房学  发布日期:2016-05-23




2016519,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简称考试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该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简称中房学)杜鹃会长主持本次会议,并对搞好考试专家委员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中房学柴强副会长兼秘书长介绍了考试专家委员会设立背景及筹备情况。他指出,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后,中房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明确由中房学负责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的管理和实施工作,并要求成立考试专家委员会。中房学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最终确定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负责人、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共28人组成考试专家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

中房学赵鑫明副秘书长介绍了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他指出,2016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考试宣传方面,先后组织召开了地方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座谈会和全国知名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召开了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专题座谈会,介绍、宣传新制度,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考试组织体系和考试方式方面,发挥各方优势,提出了由中房学统筹、地方配合、考试服务机构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的考试组织实施体系,并采取计算机作答的方式进行。目前,机考服务项目招标、地方考试实施机构的推荐和确定工作已基本完成。中房学将于52526日对地方考试实施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另外,已组织业内专家和全国知名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完成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编制工作,并根据成本补偿原则对考试收费标准进行了测算。

参会人员表示会大力支持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组织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考试,提高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全面推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上岗制度。同时,参会人员对考试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考试收费标准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将按照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后,发布执行。


附件

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会长

副主任 

柴  强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洪玉    清华大学教授 土木水利学院副院长

张永岳    华东师范大学院 教授

廖俊平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会长(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

左 晖    链家控股集团 董事长

莫天全    搜房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卢 航    21世纪中国不动产 副董事长兼总裁

陈劲松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文杰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会长

武廷方    贵州省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赵鑫明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副秘书长

王 霞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副秘书长

程培昌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 会长

袁国钰    大连市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名誉会长

张文华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会长

胡景晖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 副总裁

缪寿建    北京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华国强    北京千万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季如进    清华大学 教授

王全民    东北财经大学 教授

张秀智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副主任

      华东师范大学 副教授

曹伊清    同济大学 教授

胡细英    江西师范大学 教授

黄 英    沈阳工程学院教授 管理学院院长

王永慧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中心市场监测处 副处长

潘建春    江苏鑫洋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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