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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发起规范经营倡议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28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发起规范经营倡议

2017328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百余家会员单位,共同向北京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规范经营倡议,郑重做出八项承诺:一要规范承接中介业务、二要规范发布房源信息、三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四要规范门店公示内容、五要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六要切实保证交易安全、七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八要规范提供金融服务。

存量房交易已经占到北京房屋交易量的七成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市场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号称史上最严的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背景下,针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承诺,倡导全行业规范经营,具有积极意义。倡议活动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房地产中介行业已经成为北京市现代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统计,截止20173月,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实名从业人员10.7万人,工商登记注册房地产中介机构9500多家(其中3197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房地产中介行业在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效率、保证交易安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房地产中介行业还存在缺乏行业准入、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水平较低等一系列问题,与其应有的作用和地位不相匹配。少数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常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影响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此,3月中旬以来,北京市住建、发改、工商、地税及区房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中介市场存在的8类突出问题,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已经初见成效。根治房地产中介行业的问题,未来还需要建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行业管理制度。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发起规范经营倡议,既是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配合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具体行动,也是配合政府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回应人民群众对房地产中介行业新需求、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发起倡议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同时希望倡议机构认真践行承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个行业为首都人民群众提供诚信规范的中介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氛围。发起倡议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同时希望倡议机构认真践行承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个行业建康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氛围。

率先发起本次倡议的有链家、我爱我家、中原地产、麦田房产、21世纪不动产等多家有行业影响力的知名房地产经纪机构。希望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发起倡议机构把倡议内容落到实处。

附件:

北京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经营倡议书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百余家会员单位,共同向全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规范经营倡议:

一、规范承接经纪业务。不宣传、不炒作“学区房”概念,公司内外网屏蔽“学区房”等敏感词汇;不违规受托出售“过道房”以及面积过小的平房;不做“公证房”交易,不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自住型商品房、商业办公用房、没有预售许可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新建商品房和其他禁止交易类型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二、规范发布房源信息。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确保“两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齐全、具备“两书一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房屋状况说明书、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不发布未经核验的房源信息,不隐瞒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受托出售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高价房。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对接受委托出售、出租的房源明码标价,在分支机构(经纪门店)醒目的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相应的收费标准;不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

四、规范门店公示内容。在分支机构(经纪门店)的门口等明显位置悬挂工商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文件,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公示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登记证书;严格要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佩戴信息卡。

五、严格执行调控政策。不捏造、发布、传播涨价信息,不制造恐慌气氛,不错误解读调控政策;不参与炒房、囤房,严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一年内买入卖出同一套房屋;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通过伪造证明、假离婚等非法手段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政策;不引导、不协助购房人骗贷和骗提住房公积金;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骗取税收优惠。

六、切实保证交易安全。充分提示房屋权属及交易资金等潜在的交易风险,规范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按照缴税记录,核查购房人的收入证明并有义务提醒购房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收入证明;严格执行交易资金监管,不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七、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要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由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协理签名的规定;不冒用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办理经纪业务。

八、规范提供金融服务。不违规从事任何形式的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相关金融服务;发现违规金融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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