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季度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的通知
豫房估协〔2013〕30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部门,各估价机构:
为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执业质量的监管,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行为,促进我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管理的通知》(豫房估协〔2012〕30号)及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并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同意,决定抽查各估价机构2013年第二季度的估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对象为各房地产估价机构2013年第二季度出具的估价报告(电子版)。每个机构只抽查一份报告,其中,一级资质的为4月份的第一份报告;二级资质的为5月份的第一份报告;三级及三级(暂定)资质的为6月份的第一份报告,已取得资质尚未执业的估价机构请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提交情况说明。一季度出具优秀估价报告的河南宏基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政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宇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方迪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漯河市凯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正达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等七家机构不再提交第二季度的估价报告。
二、报告评审方式
对抽取的估价报告由协会秘书处重新统一编号,将每份报告分别提交给两名专家,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技术规范、标准及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的要求,背靠背打分,以平均分为抽查报告得分。对得分过低及有明显高估、低估现象的报告将作为重点案例对估价机构和第一报告人进行约谈、告诫、行业通报,严重违反规范要求的将视情况给予停止执业处理。
三、报告提交要求
1、各房地产估价机构首先将抽取的报告隐去反映机构特殊信息的部分(包括机构标志、名称、法人信息、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估价师姓名、注册证号、签名等),并删除相应的照片等附件,但保留附件目录。隐去信息的同时保持排版不变,以免影响成绩。一经发现未彻底隐去相关信息的,将作为不合格报告处理。
2、各估价机构将估价报告原版的电子版(word形式,报告中涉及的照片、房本等附件要插入到word文档中;以“原版报告”命名)及隐去机构相关信息的估价报告电子版(以“编辑报告”命名)于2013年7月5日12:00之前提交至协会。报告原版的电子版和纸质应确保一致,不得改动,否则视为不合格报告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
3、各估价机构将原版报告和编辑报告压缩打包后以公司名称命名发至协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告抽查”及联系人电话。
4、提交报告无技术报告、逾期未提交估价报告、尚未出具报告未写出情况说明的,均视为未参加本次抽查,作为不合格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香、周杨,联系方式:0371-66256754,协会秘书处邮箱:
1.baogaochoucha01@126.com(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估价机构请将估价报告发至该邮箱);
2.baogaochoucha02@126.com(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三门峡市估价机构请将估价报告发至该邮箱)。
请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明确估价报告所要发送的邮箱,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不得重复发送、反复往每个邮箱中发送,否则按无效报告处理。
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