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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协会关于建立新的浙江省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3-10-10



关于建立新的浙江省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

浙估协〔201348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报告检查工作的通知》(【2013】函房字591号)精神,经研究,我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将于101日起启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开发的“中国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系统”。为了建立运用好新的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凡在浙江省辖区内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含省内外一级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必须建立“浙江省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制度,如实报告机构基本情况、真实地填报机构业绩,综合反映机构信用状况。我省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本系统只填报本级(不含分支机构)企业数据;各分支机构需单独填报。

二、系统登录

浙江省辖区内房地产估价机构(含分支机构)登录:浙江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网站、网址:www.zjjs.gov.cn/zfgjyjj,点击“浙江省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进入“中国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网址: http://gjxydaxt.cirea.org.cn,认真阅读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规范操作。

初次登录该系统的估价机构,由我会将机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附件2)分发到各机构,用户名是系统认可、机构唯一的、不能修改,机构密码可在登录系统后自行修改。我省一级资质机构分支机构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由各自所属一级资质机构分发。

若遇机构遗漏或今后新设立的机构、应要建立信用档案的,请各估价机构适时填报《浙江省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权限申报表》(附件3)并发电子邮件至协会邮箱(gujia_zj@sina.com),协会将帮助申请获取该机构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申请表及提交的附件邮寄至协会(杭州市百井坊巷77号百井大厦1504室)。

三、系统操作

信用档案是我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进行行业监管和自律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估价机构资质许可,开展估价执业质量检查及估价报告抽查的重要依据,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的建设。中国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具有:填报、统计、导出估价项目信息、机构基本信息等项管理功能,房地产估价机构要充分运用、严格操作,每完成一个估价项目,均应通过系统上报一条项目信息;机构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更新,保持估价信用档案系统的真实可靠。

四、其他要求

请各房地产估价机构要在12月底前建立和启用各自的信用档案,被列入2013年房地产估价报告检查的机构要按省住建厅 【2013】函房字号的时间要求及时建立。 

遇系统使用中问题请及时与我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洪晶、陈莉燕,联系电话:0571-851606788515078985170860 ;遇信用档案系统技术问题,发送Email请求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技术支持,邮箱地址:gjxyda@cirea.org.cn,联系电话:010-88083151-109119,尽量通过电子邮件联系解决技术问题。

附件1、信用档案系统使用说明书

附件2、房地产估价机构用户名和密码

附件3、浙江省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权限申报表

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11层     电子邮箱:wyxg@cire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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